电脑不保修反收维修费 消委维权讨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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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不保修反收维修费 消委维权讨公道

  “购买电脑一星期出现故障,送回电脑店修理不保修反索取维修费”。近日,消费者王某到徐闻县消委会东方分会投诉,最后在消委会的努力下,终于使电脑免费获得保修。

    消费者王某在县城某电脑店购买了一台组装电脑,在装完硬件及软件后,电脑店为其提供了保修单等单据,并承诺三年内免费保修。不料才使用一个星期,电脑就现了主机打不开的现象。王某只好将电脑搬回该电脑店检查,要求保修。电脑店老板李某检查了一会,称电脑本身没有问题,出现故障是王某使用电脑不当、使电脑人为遭到损坏造成的,这种情况不属于保修范围,若维修则要收取维修费80元。王某一听,心里马上来气,认为电脑店没有兑现当初购机时的承诺,是一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就和李某吵了起来。双方争执多时也没有结果。

  无奈之下,王某到了徐闻县消委会东方分会投诉。接到投诉后,东方消委分会马上派出负责消费维权的副会长带领技术人员前往调查情况。经鉴定,该电脑并非什么人为损坏,是李某提供的电脑内存条有问题而造成的。查明情况后,东方消委分会严肃批评了该电脑店老板,指出其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理应按原价提供完好的电脑给王某,并且不能索取任何的费用。经过调解做思想工作,该电脑店老板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第二天,王某取回电脑后,专程到消委会向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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