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一万五 买个旧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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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000元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不是个小数,然而邹楠(化名)花这么一大笔钱买到手里的笔记本电脑竟然是个“旧的”。因为电脑销售商拒绝调解,鞍山市消协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

  据市消协工作人员介绍,邹楠是10月末在一家电脑专卖店购买了一款进口品牌的笔记本电脑,因为当时是直接从库房拿的货,邹楠没有仔细检查就拿走了。可是回家才发现,笔记本电脑上竟然有很多上网记录,最早的日期竟然是6月。这台花了15000元买来的“旧笔记本”让邹楠很生气。找到专卖店讨说法,却被拒绝。

  接到邹楠投诉后,鞍山市消协马上找到电脑专卖店进行调查,专卖店对于邹楠的笔记本是“旧的”这种情况表示认同,而且说明这是一台样机,也就是原来放在店中给进店的消费者试用的。尽管专卖店承认了笔记本被使用过的事实,但却拒绝邹楠提出双倍赔偿的要求,仅仅同意退货或者赠送个笔记本包。

  市消协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确认商家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也就是说,如果确认电脑专卖店有欺诈消费者邹楠的行为,那么赔偿给邹楠的金额将是30000元。因为电脑专卖店拒绝接受消协组织调解,所以鞍山市消协将行使法律赋予的“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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